
犯罪被判刑期,自然是罪名越重关越久,世界上知名的几个最长刑期中,第一名与第二名的被判这么久的原因,令人觉得不可思议。
一般会认为他们一定是犯了滔天大罪,才会面临“关到死,还不够”的命运,但罪名曝光后却让许多人觉得扯。
第四位是来自美国的 Darron Bennalford Anderson,1993年 Darron 为强奸、抢劫和绑架被判2200年,Darron 发送一份请愿书,呼吁为他的案件进行上诉审查。
法院为此也多次举行听证会,并认为判决是正确的,但判处的时间不够准确,最后改为监禁总时间是11万年。

第三位可是说是“世界知名”罪犯,而且是女性,1989年一位泰国高级空军军官妻子 Chamoy Thipyaso,诈骗1万6231人,因此遭判14万1078年刑期。
她诈骗对象包括泰国王室成员,所以她不指望法院能宽大处理,不过幸运的是,依据泰国1989年时的法律,无论判刑多久,诈骗犯最多服刑20年。

第二位非常倒霉,来自西班牙 Gabriel March Grandos,1972年因为在西班牙的9年里,累积弄丢信件超过4万2000封而被告上法庭。
当时西班牙法律刚废除死刑,因此轻微犯罪都有可能被判重刑,他最终被判38万4912年有期徒刑,被世界纪录认证为世界上最长的徒刑。

第一位判刑“无辜”程度应该无人能超越,来自阿尔及利亚的阿斯达尼苏,被临时政府判625万年。
因为他出席17场抗议活动,且站在最前排抗议最大声,因此临时政府决定给他处罚,最后关3年5个月被新政府无罪释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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